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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00对新能源车辆的电动传动系统的要求(上)

2024-09-23 07:36

1.防触电保护要求

2.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要求

3.防止非预期的车辆移动

4.氢气排放量的测定

1.防触电保护要求
这些电气安全要求适用于未连接到外部高压电源的电动传动系统的高压网络和与电动传动系统高压网络电连接的电气部件。
“高压”:是指电气元件或电路的分类,如果其直流工作电压>60 V且≤1500 V DC或交流工作电压>30 V且≤1000 V AC均方根(rms)。
1.1 直接接触防护
带电部件应符合第1.1.1及1.1.2段的要求,以防止直接接触。电气保护屏障、外壳、固体绝缘体和连接器不得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打开、分离、拆卸或拆除。对于N2、N3、M2和M3类车辆,工具可能为操作员控制的启动/停用装置或等效装置。
如果连接器(包括车辆插孔)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要求,则允许在不使用工具的情况下将其分开:
(a) 它们分开时符合第1.1.1及1.1.2段的要求,或
(b) 它们配有锁定机构(至少需要两个不同的动作才能将连接器与其配合部件分开)。此外,不属于连接器的其他部件只能使用工具拆卸,或者对于N2、N3、M2和M3类车辆,使用操作员控制的启动/停用装置或等效装置拆卸,以便能够分开连接器,或者
(c) 在连接器分离后1秒内,带电部件的电压≤60 V DC或≤30 V AC(r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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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N2、N3、M2和M3类车辆,如果导电连接装置位于车辆顶部,站在车外的人无法触及,则除REESS充电期间外未通电的导电连接装置(即车顶受电弓)不受此要求的约束,对于M2和M3类别的车辆,从车辆地板到车顶充电装置的最小环绕距离为3米。如果由于车辆内地板升高而出现多个台阶,则环绕距离从入口处最底部的台阶开始测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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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对于乘客舱或行李舱内的高压带电部件,应提供IPXXD防触电保护等级。
1.1.2 对于乘客舱或行李舱以外区域的高压带电部件,应提供IPXXB防触电保护等级。
1.1.3 维修断开装置
“维修断开装置Service Disconnect”:是指对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燃料电池堆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时,用于停用电路的装置(通常指可拆卸高压保险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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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无需工具即可打开、拆卸或拆除的高压维修断开装置,或对于N2、N3、M2和M3类车辆,由操作员控制的启动/停用装置或等效装置,在打开、拆卸和拆除时应满足IPXXB防触电保护等级。
1.1.4 标记
下图所示的符号应出现在具有高压能力的REESS本体上或本体附近。符号背景应为黄色,边框和箭头应为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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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要求也适用于与REESS电连接的其它高压部分,比如充电接口、高压空调等,是否满足高压条件与REESS的最大电压无关。
该符号还应在外壳和电气保护屏障上可见,这些外壳和电气保护屏障在拆除时会暴露高压电路的带电部件。此规定对高压网络的任何连接器都是可选的。此规定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a) 无法实际接近、打开或拆除电气保护屏障或外壳的地方;除非使用工具拆卸其他车辆部件;
(b) 电气保护屏障或外壳位于车辆地板下方;
(c) N2、N3、M2和M3类车辆的导电连接装置的电气保护屏障或外壳,满足第1.1段规定的条件(充电连接装置位于车顶人员无法到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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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外壳内的高压电缆应通过橙色外壳进行标识。
1.2 间接接触防护
1.2.1 为了防止间接接触可能引起的触电,外露的导电部件(如导电电气保护屏障和外壳)应通过电连接方式(电线、接地电缆、焊接、栓接等连接方式)牢固地与底盘电连接,以避免产生危险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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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当电流大于0.2A时,所有外露导电部件与底盘之间的电阻应低于0.1Ω。
距离小于2.5m的电气保护屏障的任何两个同时可触及的外露导电部分之间的电阻不得超过0.2Ω。该电阻可以使用单独测量的电路相关部分的电阻来计算。
如果通过焊接建立了电连接,则满足此要求。如有疑问或如果连接是通过焊接以外的其他方式建立的,则应使用本法规规定的电位均衡测量方法进行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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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位均衡测量方法详见前文:
1.2.3 对于打算通过车辆充电口和接地的外部电源(充电桩\电网)电连接进行充电的机动车辆,应提供一个装置,使底盘能够与外部电源的接地进行电连接。
在向车辆施加外部电压之前,该装置(充电器)应能够连接到接地,并保持连接,直到从车辆上移除外部电压之后。
可以通过使用车辆制造商指定的连接器(充电枪\受电弓)、目视检查或图纸来证明符合此要求。
上述要求仅适用于从固定充电点通过车辆耦合器(包括车辆连接器和车辆充电口),使用有限长度的充电电缆充电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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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绝缘电阻
本段不适用于相互电连接的电路,这些电路的直流部分连接到电底盘,并且满足特定的电压条件(最大电压≤30V AC和≤ 60V DC)。
1.3.1 由单独的直流网络或交流网络组成的电动传动系
如果交流高压网络和直流高压网络彼此电隔离,高压网络和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为DC网络工作电压的最小值100Ω/V,AC网络工作电压的最小值500Ω/V。

1.3.2 由DC和AC组合而成的电力传动系统
如果AC网络和DC网络是电连接的,任何高压网络和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为工作电压的最小值500Ω/V。
但是,如果所有AC高压网络都受到以下两种措施之一的保护,则任何高压网络和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应至少为工作电压的100Ω/V:
(a)至少双层或多层独立符合第1.1段要求的固体绝缘体、电气保护屏障或外壳,例如线束
(b)机械坚固的保护,在车辆使用寿命内具有足够的耐用性,例如电机外壳、电子转换器外壳或连接器。
高压网络和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测量或两者的组合来证明。
测量应按照前文中“基于车辆的绝缘电阻测量方法”进行。
1.3.3 燃料电池车辆
在燃料电池汽车中,直流高压网络应配备车载绝缘电阻监测系统,如果绝缘电阻降至100Ω/V的最低要求值以下,则应向驾驶员发出警告。车载绝缘电阻监控系统的功能应按照附件6所述进行确认。

不需要监测用于为REESS充电的耦合系统的高压网络与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因为充电的耦合系统在REESS非充电期间未通电。
1.3.4 REESS充电耦合系统的绝缘电阻要求
对于在REESS充电期间与接地外部交流电源导电连接的耦合系统(车辆导电连接装置和与其电连接的电路,如受电弓、车载充电机等),当导电连接断开并且在车辆导电连接装置的高压带电部件(触点)处测量绝缘电阻时,高压网络和底盘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第1.3.1段的要求,即工作电压的最小值500Ω/V。在测量过程中,REESS可能会断开。
1.4 防水保护
车辆暴露在水中后(如清洗、在积水中行驶)应保持绝缘电阻。本段不适用于相互电连接的电路,这些电路的直流部分连接到底盘,并且满足特定的电压条件(最大电压≤30V AC和≤ 60V DC)。
1.4.1 车辆制造商可以选择符合第1.4.2、1.4.3或1.4.4段中任一规定的要求。
1.4.2 车辆制造商应向型式认证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提供证据和/或文件(如适用),说明电气设计、位于乘客舱外、外部连接的车辆部件在暴露于水后如何保持安全并符合附件7A中所述的要求。如果提供的证据和/或文件不令人满意,型式认证机构或测试实验室应要求制造商根据与附件7A中所述相同的规范进行物理部件测试。

1.4.3 如果在每次水暴露后立即进行附件7B中规定的试验程序,并且车辆仍然湿润,则车辆应符合附件5A中给出的绝缘电阻试验和第1.3段中给出的绝缘电阻要求。此外,在静置24小时后,应再次进行附件5A中规定的绝缘电阻测试,并满足第1.3段中给出的绝缘电阻要求。

1.4.4 如果提供了绝缘电阻监测系统,并且绝缘电阻小于第1.3.段中给出的要求。应检测到该情况,并向驾驶员发出警告。车载绝缘电阻监测系统的功能应按照附件6所述进行确认。

2.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要求
2.1
对于配备REESS的车辆,应满足第2.1.1段或第2.1.2段的要求。
2.1.1 对于根据本法规获得行型式认证的REESS,应按照REESS制造商提供的说明和本法规附件1附录2中提供的描述进行安装。
附件1附录2对REESS的描述如下:
1.REESS
1.1 REESS的商品名和商标:
     1.1.1 REESS类型
1.2 电芯的所有特征:
     1.2.1 电芯化学类型:
     1.2.2 电芯物理尺寸:
     1.2.3 电芯容量(Ah):
1.3 REESS说明(图纸或图片):
     1.3.1 结构:
     1.3.2 配置(电芯数量、连接方式等):
     1.3.3 尺寸:
     1.3.4 电池包(结构、材料和物理尺寸):
1.4 电气参数:
     1.4.1 标称电压(V):
     1.4.2 工作电压(V):
     1.4.3 容量(Ah):
     1.4.4 最大电流(A):
 1.5 气体组合率(百分比):
 1.6 车辆中REESS安装的说明(图纸或图片):
     1.6.1 物理支持:
 1.7 热管理类型:
 1.8 电子控制(BMS):
 1.9 可安装REESS的车辆类型(M/N/L/O/R/S/T):
2.1.2 REESS,包括相关车辆部件、系统和结构(如适用)应符合本法规的相应要求。
2.2 气体积聚
存放可能产生氢气的开放式动力电池的空间,应配备通风扇、通风管道或任何其他适当的装置,以防止氢气积聚。

来源:智驾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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