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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汽车标准实施信息: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

2025-01-07 14:03

一、2025 年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1、GB 29753-2023《道路运输 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 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冷藏车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已定型汽车整车或二类、三类底盘改装的道路运输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的冷藏汽车和冷藏半挂车。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GB 13057-202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 M2和 M3两类中的I级、Ⅲ级和 B级客车用前向乘客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也适用于此类客车上安装于座椅前方的约束隔板及其车辆固定件。

本文件不适用于后向座椅、侧向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也不适用于驾驶员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第一阶段执行,自2025年7月1日起按照第二阶段执行;
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第一阶段执行,自2026年7月1日起按照第一阶段执行。在第一阶段执行期间,制造厂也可选择按照第二阶段执行。

3、GB 24550-2024《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对行人碰撞保护的技术要求、试验规定、试验程序以及冲击器的标定、同一型式判定和标准的实施。本文件适用于 M 1和 N1 类汽车,但不包括驾驶员座椅 R 点在前轴中心横向平面之前或驾驶员座椅 R点与前轴中心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不大于 1100mm,且最大总质量大于 2500 kg的 M1 类车辆;也不包括驾驶员座椅R点在前轴中心横向平面之前或驾驶员座椅 R 点与前轴中心横向平面的水平距离不大于 1100 mm 的 N 1类车辆。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4、GB 24406-2024《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专用校车上的学生座椅以及用于安装该座椅的车辆固定件也适用于专用校车上安装于学生座椅前方的约束隔板。

实施日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5、GB 5920-2024《汽车和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及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的同一型式判定、总体要求、光源要求、配光性能要求、色度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文件适用于 M 类、N 类、O类汽车使用的前位灯、后位灯、转向信号灯、制动灯、倒车灯、示廓灯、驻车灯、昼间行驶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后雾灯、慢行灯、侧标志灯、光信号投射单元等光信号装置及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实施日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汽车及挂车使用的前位灯、后位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驻车灯、昼间行驶灯、后牌照板照明装置、后雾灯、慢行灯、侧标志灯、光信号投射单元等光信号装置及系统,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倒车灯、制动灯,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通过型式批准的汽车及挂车光信号装置及系统,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6、GB 4599-2024《汽车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汽车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的同一型式判定、总体要求、光源要求、光色要求、配光性能、配光稳定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本文件适用于 M 类、N 类汽车使用的近光灯、远光灯、前雾灯、角灯等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前雾灯及角灯,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近光灯和远光灯,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通过型式批准的汽车道路照明装置及系统,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及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7、GB 30510-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生产一致性、同一型式判定和标准的实施。本文件适用于能够燃用汽油或柴油燃料、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 3500 kg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普通客车、自卸汽车和城市客车。本文件不适用于专项作业车。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车辆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8、GB 27887-2024《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适用范围:本文件界定了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以下简称“儿童约束系统”,CRS)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一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报告、标识和说明指导文件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适合安装在机动车上的下列类型的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a)整体式通用 ISOFIX 儿童约束系统(i-Size 儿童约束系统)b)整体式特定车型用 ISOFIX 儿童约束系统c)整体式通用安全带固定式儿童约束系统d)整体式特定车型用安全带固定式儿童约束系统e)非整体式带靠背通用儿童约束系统(i-Size增高椅)f)非整体式带靠背特定车型用儿童约束系统(特定车型用增高椅)g)非整体式无靠背通用儿童约束系统(通用增高垫)h)非整体式无靠背特定车型用儿童约束系统(特定车型用增高垫)。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产品(内置式除外),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产品(内置式除外),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带有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的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带有内置式儿童约束系统的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7月1 日起开始执行。

9、GB 14167-2024《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安装固定点的技术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本文件适用于以下车辆:

-安装了前向座椅、后向座椅或侧向座椅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安装固定点的 M 类和 N 类车辆;

-安装了用于儿童约束系统的ISOFIX固定点系统及其上拉带固定点的M1类车辆,以及安装了 ISOFIX固定点系统的其他类车辆;-具有 i-Size 乘坐位置的车辆。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 M1类车型,4.2.2中i-Size 乘坐位置的安装要求自2027年7月1日开始执行,其他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 M类、M;类和 N 类车型,自 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 M 类和 N 类车型,除 4.2.2 中i-Size 乘坐位置的安装要求之外的其他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10、GB 14166-2024《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技术要求、在车辆上的安装要求、使用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本文件适用于:

-前向座椅、后向座椅和侧向座椅上安装了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

-M 类和 N 类车辆前向座椅、后向座椅和侧向座椅上作为成年乘员独立装备单独使用的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安装了儿童约束系统的 M类和N类车辆:

-在 M 类和 N 类车辆上安装安全带及相应安全带提醒装置的所有乘坐位置;
-为M3类车辆侧向座椅设计安装的安全带和整体式通用 ISOFIX 儿童约束系统在车辆上的安装,但仅在车辆制造商提出要求的情况下适用。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 M1类和N1类车型,6.1.8、6.4.1.2和 6.4.1.3 的要求自 202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他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 M2类、M3类、N2类和 N3类车型,6.1.8 和 6.4.1.2的要求自 202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他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 M 类和 N类车型,除 6.1.8、6.4.1.2 和 6.4.1.3 的要求之外,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11、GB 11564-2024《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的要求、试验方法、同一型式判定、检验规则、配备和安装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机动车上安装、粘贴或配备的回复反射器、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和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的设计、生产、检验和安装。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反射装置,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已通过型式批准的反射装置,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12、GB26134-2024《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本文件适用于 M 1类车辆,不适用于敞车。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13、GB 17354-2024《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乘用车前后端保护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同一型式判定。本文件适用于 M 1类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14、GB 15741-1995《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第1号修改单)

适用范围:本修改单调整了号牌板(架)的安装角度,保证与GA 36-2018相关要求的协调一致,为汽车管理部门优化车辆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给予直至停产的过渡期。

15、GB 40164-2021《汽车和挂车 制动器用零部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第1号修改单)

适用范围:本修改单对原标准中部分技术要求、规范性附录中图表、标准条款表述的规范性进行了修改。适用于下列制动器零部件:--用于已按 GB 12676-2014 或 GB 21670-2008 完成型式认证的 M、N和 O类车辆的制动系统构成零件的摩擦式制动器的换装制动蹄片总成和换装衬块总成;

--设计为铆接到制动蹄铁上后再装配和使用、已按 GB 12676-2014 完成型式认证的 M3、N2、N3或O4类车辆的换装制动衬片;

--用于单独使用的驻车制动系统的换装制动蹄片总成和衬块总成;
--用于已按 GB 12676-2014 或 GB 21670-2008 完成型式认证的 M、N和0类车辆的制动系统构成零件的摩擦式制动器的换装制动鼓和换装制动盘。

实施过渡期5.1.2、6.3、7.2、8.4、附录 E、附录 F、附录 G、1.2 中关于换装制动鼓和换装制动盘的要求,自2026年8月23日起开始执行;
上述条款之外的其余要求,自 2025年8月23日起开始执行。

二、2025 年实施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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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 年实施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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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1月1日。
资料来源:中汽中心标准院 

来源:中汽中心标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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