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三项动力电池测试法规完成协调,新规全面启用1/3C容量! 中,法规君提到,GB/T 31484 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法规第1号修改单已正式发布,与 GB/T 31486-2024 动力电池电性能法规协调一致。
今天展开来聊一聊,GB/T 31484第1号修改单,到底修订了哪些内容。
定义修订
额定容量: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以高能量电池113、高功率电池1I1的放电电流放电,达到终止电压时所放出的容量(Ah)。
额定能量: 室温下完全充电的蓄电池以1I1(A)电流放电以高能量电池113、高功率电池1I1的放电电流放电,达到终止电压时所放出的能量(Wh)
初始容量:新出厂的动力蓄电池在室温下完全充电后, 以1I1(A)电流放电以高能量电池113、高功率电池1I1的放电电流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容量(Ah)。
初始能量:新出厂的动力蓄电池在室温下完全充电后, 以1I1(A)电流放电以高能量电池113、高功率电池1I1的放电电流放电至企业规定的放电终止条件时所放出的能量(Wh)。
测试方法修订
需要注意的是,1号修改单只是对电池容量/能量及其测试方法进行了修订,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限值及其循环测试方法并没有变化,仍然保留了1I1充放电的要求。
来源:汽车法规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