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中路试评估行车制动性能的车型及要求

2025-05-12 13:27

一、引言
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关键环节。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的要求,部分车型需要通过路试来评估其行车制动性能。本文将详细探讨需要进行路试的车型及相关标准要求,特别关注超宽车辆的检验要求。

二、需要进行路试的车型



根据GB 38900-2020标准,以下车型需要进行路试来评估行车制动性能:

1. 线轴结构半挂车

由于其特殊的结构,制动检验台无法准确检测其制动性能,因此需要通过路试进行评估。

2. 静态轴荷大于或等于11500kg的汽车

这类车辆的轴荷较大,制动检验台可能无法满足其检测要求,需通过路试来验证其制动性能。

3. 制动检验台检测结果有疑问的车辆

对于在制动检验台上检测后,整车制动率未达到合格要求,或存在其他疑问的车辆,需通过路试进一步验证其制动性能。

4. 小(微)型载客汽车及其他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在特定情况下,如制动检验台检测结果不理想或存在争议时,需进行路试。

5. 超宽车辆

超宽车辆(如超限运输车辆、特殊用途车辆等)由于其尺寸较大,可能无法在标准制动检验台上完成检测,因此需要通过路试来评估其制动性能。超宽车辆的定义通常是指车辆宽度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一般为2.55米),或因特殊用途(如运输大型设备)而设计的车辆。

三、路试的具体要求
1. 检验场地要求

• 路试应在纵向坡度不大于1%、轮胎与地面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0.7的硬实、清洁、干燥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进行。

• 检验前需对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的防护及封闭措施,确保检验过程的安全。

2. 车辆行驶状态要求

• 车辆变速器应置于空挡(自动变速器车辆应位于“D”挡)。

• 车辆应沿着试车道的中线行驶,使用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等设备进行测试时,行驶至规定初速度后,急踩制动,使车辆停止,并测量相关参数。


3. 检测设备要求

• 使用的检测设备应通过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应符合GB/T 28945的规定,其计量性能指标应满足JJF 1168的要求。


4. 制动性能参数要求

• 小(微)型载客汽车及其他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制动初速度应不低于50km/h。

• 其他汽车、汽车列车及无轨电车:制动初速度应不低于30km/h。

• 测量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和制动协调时间,确保其符合GB 7258-2017表4的规定。




四、超宽车辆的特殊要求
1. 场地选择

• 对于超宽车辆,检验场地应足够宽敞,能够容纳车辆的宽度,并确保车辆在行驶和制动过程中不会受到场地限制。

• 场地应选择在交通流量较小、视线良好的区域,以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

2. 车辆准备

• 超宽车辆在进行路试前,应确保车辆的制动系统、轮胎气压等处于正常状态。

• 对于运输大型设备的超宽车辆,应确保设备固定牢固,不会在制动过程中发生位移。

3. 检测设备

• 由于超宽车辆的特殊性,可能需要使用更专业的检测设备,如高精度的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4. 检测过程

• 超宽车辆的制动初速度应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场景和设计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标准规定的最低值。

• 在制动过程中,应特别关注车辆的横向稳定性,确保车辆在制动时不会发生侧滑或侧翻。

5. 安全措施

• 超宽车辆的路试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应急处理。

• 车辆在行驶和制动过程中,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周边车辆和行人注意避让。

五、特殊情形的处理

1. 满载路试

• GB 7258-2017规定,对机动车制动性能空载路试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满载路试的检验结果为准。在特定情形下,检验机构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送检机动车进行满载路试检验制动性能。

2. 驻车制动检验

• 对于驻车制动性能的检验,车辆需驶上坡度为20%(半挂牵引车单车、总质量为整备质量的1.2倍以下的车辆为15%),附着系数不小于0.7的坡道上,按正反两个方向保持固定不动,时间不少于2min。

六、结论
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验中的路试是确保车辆制动性能符合标准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的路试流程和严格的检测标准,可以有效评估车辆的行车制动性能,从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对于超宽车辆,由于其特殊的结构和使用场景,更需要通过专业的路试来验证其制动性能。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GB 7258-2017和GB 38900-2020的要求,规范路试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机动车检测行业资讯服务

评论 0
同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