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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026-01-05 08:50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制度建设提出了系统性安排,其中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度相关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明确提出要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从政策逻辑上看,这一安排并非孤立条款,而是嵌入在健全固体废物治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循环经济统计与评价制度、强化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的整体框架之中,直接指向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合规与资源效率问题。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并同步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等相关法规规章。在这一制度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被纳入固体废物与再生资源统一治理体系已成为明确方向。动力电池在退役后通常同时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的双重属性,其贮存、转运、拆解、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环节,长期面临管理标准不统一、责任边界不清晰的问题。通过专门管理办法加以规范,有助于将电池编码、溯源管理、流向监管与环境风险控制纳入统一的制度框架之中。


从治理路径看,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推动排污单位依法披露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这一要求延伸至动力电池领域,意味着电池生产、使用、回收和综合利用主体,在固体废物产生量、利用方式、去向以及合规性方面,将逐步纳入可量化、可核查的监管机制。配合完善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统计调查制度,以及健全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和评价制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规模、效率和环境绩效,未来将具备更加清晰的数据基础。


行动计划同时强调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强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规范管理,并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领域,这一制度导向要求整车企业、电池生产企业不再仅承担产品制造阶段的责任,而需通过回收网络建设、信息对接、技术支持等方式,实质性参与退役动力电池的回收与利用。现有政策体系中已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需坚持“梯次利用优先、再生利用兜底”的技术路线,而即将出台的综合利用管理办法,预计将进一步细化不同技术路径下的准入条件、过程控制要求和环境管理边界。


在技术层面,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通常包括梯次利用和材料再生两个核心方向。梯次利用强调对剩余容量尚可的电池进行性能评估、分级重组,并应用于储能、电力调峰、低速动力等场景;再生利用则侧重于通过物理和化学工艺回收其中的锂、镍、钴等关键金属资源。行动计划提出“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并在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这一表述也为动力电池再生利用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衔接空间。


总体来看,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是《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重要落脚点之一,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法律法规、统计体系、信息披露和责任机制的协同完善,将动力电池从生产、使用到退役利用的全过程纳入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的统一治理轨道,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清晰、可执行的制度基础。

来源:汽车测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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