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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强制性视野标准升级:GB 11562-2025 技术细则深度解读

2026-01-22 14:40

GB 11562-2025《轻型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是最新发布、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旨在规范和统一轻型汽车驾驶员在车辆前方直视范围内的视野性能指标及其测试方式,为车辆设计、监督检验和碰撞安全评价提供技术依据。该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批准发布,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身分会(TC114SC18)组织起草,取代现行的 GB 11562-2014 版本。


GB 11562-2025 标准规定的核心是驾驶员在前方 180 °范围内的直接视野要求和测量方法。标准从汽车几何结构、驾驶位置、视野障碍物判定、测量条件与数据采集等方面,细化了视野评价的技术细则,以保证车辆在设计和生产阶段能够满足驾驶员对道路、障碍物和交通信号的可见性要求。


在具体的测试定义上,“前方视野”指驾驶员在坐定、座椅处于正常使用位置时,观察前方道路时能够看到的空间区域。视野测试一般参照车辆纵向中心线,将驾驶员视线原点设定在驾驶员头部核心点,用三维坐标系统确定视线范围内的边界点,通过测量各种车辆结构件(如 A 柱、底盘、仪表板等)对视线造成的阻挡角来判断是否满足标准规定的视野要求。在 GB 11562-2014 版本中,这一视野范围定义为驾驶员前方 180 °内,驾驶员能够直接看到的区域。新的 2025 版标准在此基础上延续了该基本框架,但进行了内容拓展和适用车型范围扩大。


视野评价需要对多个关键几何点进行精准的定位,如驾驶员眼睛中心点( E 点)、座椅参考点( R 点)和坐姿参考点( H 点),这些点位既用于定义视线原点,也是视野边界角度测量时的基准。测量通常需要在车辆静态、整备质量状态下进行,车内载有人体模型或等效载荷,并利用专业测量设备(如经纬仪、光源投影或高清影像装置)来获取视野边界的空间坐标值,进而计算出障碍角和透明区视野比例等技术指标。


标准对视野障碍物的判定做了明确规定,例如 A 柱与风挡玻璃框架等不透明部件对视线造成的遮挡角度必须控制在限值内,以减少驾驶员观察前方道路时产生的盲区。透明区域的光透过率要求也在标准中明确,规定风挡玻璃或其他透明表面的透光率在正常测试条件下不得低于一定值,以保障视野清晰度和对比度。


与历史版本相比,GB 11562-2025 在适用对象和内容层面进行了技术调整。原 2014 版主要面向 M1 类(乘用车)车辆,但新的 2025 版将适用范围扩展到 M1 和 N1 类(轻型货车)车辆,同时在标准中增加了对“障碍物”、“视野辅助(FVA)”等概念的定义,规定了如摄像头监控系统等视野辅助设备在透明区域的定位和相应要求,并对 V2 点(代表较高坐姿车辆视野关键点)离地高度超过 1650 mm 时的具体视野指标提出了技术要求。这些修订提升了标准的覆盖面和适用力。


此外,近期业内对视野相关法规的讨论也涉及视野辅助系统在法规适用中的角色。视野辅助 FVA 被定义为在透明区域内显示用于辅助驾驶员感知和决策的视觉信息,其规范对象是前风挡透明区域的障碍物,而全景抬头显示(PHUD)等系统虽然投影于视野前方,但并不属于该法规直接要求的内容。法规还提出驾驶员能够简单手动关闭视野辅助显示功能的要求。高坐姿汽车(如 SUV / MPV 等)在前方限定空间内对于障碍物的可见性也提出了更严格的最小可视要求,以降低大视野盲区带来的安全风险。


在测量程序上,标准强调要对车辆进行精确定位,包括将车辆放置在标准三维坐标系内,使主要基准标记与设计时规定的位置一致,并在测量前采用有效方法调至正常使用状态。障碍角测量可以通过直接在车辆实车上操作,也可以由制造商基于设计图纸提供数据,在实际测量中若检测机构对制造商数据不认可,仍需实车复核。

来源:汽车测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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