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制定的**UN法规第11号(R11)是一项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门锁和门保持件(door latches and door retention components)**的统一技术批准规定,作为1958年协议框架内的重要安全法规,它对乘用车(M1类)及轻型商用车(N1类)车门锁紧系统的性能、结构和测试要求进行了系统规范。该法规涵盖车门锁体、执行保持功能的组件(如保持件、挡块、铰链等),这些机构是确保车门在正常使用和碰撞工况下保持闭合状态、保护车内人员安全的关键部件。R11的技术要求在全球多个缔约国作为车辆安全型式批准的重要依据。
R11法规对门锁系统的组成与功能进行了定义性规定,包括门锁(latch)、门保持装置(door retention components)和门铰链(hinge)等基本部件。门锁本体装设于车门内部,与车身侧的锁栓(striker)啮合以实现闭合,而保持件则在车门受力时承受载荷并提供打开前的阻力,使门在碰撞等极端工况下不轻易脱离车体。铰链系统支持车门的旋转开闭动作,是门保持机构整体功能的重要组成。法规通过明确这些部件的基本定义,为后续性能和耐久性测试建立了共同工程基础。
在安全性能要求方面,R11对门锁装置的机械强度、闭合保持能力和释放特性提出了量化指标。法规要求门锁与保持件系统在受到外力冲击时具备足够的抗拉、抗剪和抗冲击性能,能够防止车门在正常使用及事故载荷下发生非预期松脱。此外,法规还规定了通过不同角度和载荷工况的静态和动态试验,验证门锁与铰链系统的闭合保持能力,确保在整车碰撞场景中有足够的安全余量。
测试方法是R11的另一项核心内容。法规附录详细规定了用于评价门锁和保持件功能的试验流程、夹具装配和载荷施加方案。测试通常涉及扭转载荷、剪切载荷以及反复循环开闭动作等多个工况,以模拟实际行驶及事故载荷对门锁机构的影响。这些量化试验数据有助于评估零件在长期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磨损、松弛或失效风险,从而保证车辆在用户生命周期内维持安全性能。
R11的型式批准流程要求制造商向授权机构提交包括门锁设计图、材料规格、试验数据以及样件实体等技术资料。批准机构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检验,合格后颁发包含批准标志和批准编号的证书,批准标记通常会在零件或随附文件上予以识别,以便在市场监管和整车型式批准过程中作为合规依据。该型式批准不仅适用于单一零部件,还可作为整车完成型式测试的一部分,用于证明整车门锁系统满足国际通用的安全标准。
随着全球安全法规的发展,部分地区已经在更高层次或更综合法规框架下涵盖了类似门锁系统的安全要求,例如欧盟通过2019/2144法规将门锁等安全相关系统纳入了更大的整车通用安全要求。但联合国R11作为全球统一批准体系的一部分,其对“门锁和保持件”具体性能和测试方法的量化技术规范仍然是整车设计与认证流程中的重要工程依据,有助于形成跨国市场互认的安全合规基础。
来源:汽车测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