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在1958年协定体系下制定的R61法规,针对的是驾驶室后围板前的外部凸出物的统一型式批准要求。该法规的技术目标在于,通过对车辆特定外部区域中凸出结构的形态和危险性进行规范,降低在低速接触、维护作业或意外接触情况下,对人员造成割伤、刺伤或挂带风险的可能性。
R61的工程逻辑建立在一个明确的使用场景之上:对于带有驾驶室的车辆,驾驶室后围板前方区域在日常运营、装卸作业、检修维护以及人员上下车过程中,存在较高的人体接触概率。如果该区域布置有尖锐、坚硬或形态不合理的外部凸出物,即便不发生交通事故,也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R61正是针对这一非碰撞场景下的接触风险进行工程化约束。
在技术要求方面,R61对相关区域内的外部凸出物几何形态提出了明确限制。法规关注的重点不在于结构是否“存在”,而在于其外形是否具备危险性。例如,是否存在锐边、尖角或易于勾挂衣物和人体的结构特征。通过对最小圆角、表面过渡和平滑程度的要求,法规引导设计向低风险形态演进。
R61并不要求完全消除该区域内的所有结构件。对于功能性必需的部件,法规允许其存在,但前提是其外形必须经过合理处理,使其在接触时不会形成明显危险。这种结果导向的管理方式,为工程设计在功能与安全之间保留了必要的灵活性。
在验证方法上,R61采用的是几何检查和物理接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相关区域的结构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满足法规对外形安全性的要求,而非通过动态冲击或加载试验来评价。这种方法符合R61所针对的风险类型,也降低了试验复杂度。
R61同样强调法规适用区域的明确界定。法规通过对驾驶室后围板前方范围的定义,限定了检查对象,避免将要求无限扩展至车辆其他区域。这种边界清晰的做法,有助于工程人员在设计阶段准确识别合规重点,避免过度设计或遗漏风险点。
需要明确的是,R61并不评价车辆在交通事故中的安全性能,也不涉及乘员保护或行人伤害指标。这些内容由其他专门法规分别管理。R61的法规边界始终限定在特定外部区域的接触安全性这一层面。
从法规体系角度看,R61在车辆安全管理中承担着“日常接触风险控制”的角色。它与外部凸出物通用法规、低速防护法规共同作用,从不同侧面减少车辆在非事故状态下对人员造成的潜在伤害。
在工程实践中,R61对驾驶室周边结构设计具有直接影响。设备安装支架、管线固定件、外露连接件等,在布置和造型阶段均需考虑R61要求,通过圆角处理、覆盖件或结构内置等方式实现合规。
总体来看,联合国R61通过对驾驶室后围板前外部凸出物的统一规范,将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使用安全问题转化为明确、可执行的工程要求,为车辆在日常运营和维护场景下的人员安全提供了基础保障。
来源:汽车测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