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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法规R137对正面碰撞乘员保护的工程化约束

2026-02-12 10:28

联合国法规R137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1958年协定框架下建立了客车在正面碰撞工况下的乘员保护性能统一型式认证技术规定,其监管重点并不在于车身整体结构强度本身,而是聚焦于约束系统在正面碰撞中的综合防护效果,通过更贴近真实事故的试验条件,对乘员伤害风险进行工程化约束。


R137的工程逻辑源于对传统正面碰撞评价体系的补充与修正。相较于早期以整车结构完整性为核心的正面碰撞法规,R137更强调约束系统与车身结构的协同工作能力。在实际事故中,即便乘员舱保持完整,如果安全带、预紧器、限力器或气囊的时序和匹配不当,仍可能造成严重伤害。R137正是通过把约束系统作为评价中心,重新定义正面碰撞安全的工程关注点。


在技术框架上,R137采用标准化正面碰撞试验,并引入对乘员伤害指标的系统性评价。法规通过明确碰撞条件、假人类型及测量指标,将乘员在头部、颈部、胸部和下肢等关键部位的受力和运动状态转化为可量化、可比对的工程数据。这一方法使约束系统的防护能力不再停留在设计假设层面,而是必须在统一试验条件下得到验证。


R137高度关注安全带系统在碰撞中的核心作用。安全带作为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约束装置,其预紧、限力和几何布置直接影响乘员在碰撞初期的运动轨迹。法规通过对乘员伤害指标的约束,间接推动安全带系统在时序控制和能量管理方面进行更精细的工程优化。


在与气囊系统的协同方面,R137并不单独评价气囊本体性能,而是将其视为约束系统整体的一部分,要求其展开特性与安全带系统形成合理配合,避免因单一系统过度介入或响应滞后而放大伤害风险。这一工程思路强调系统级防护,而非部件级性能叠加。


R137同样关注不同乘员体型和座位位置下的防护一致性。通过标准化假人和座位布置,法规要求车辆在正面碰撞中对前排乘员提供稳定、可重复的防护效果,避免安全性能仅在理想工况或单一体型下成立。


需要明确的是,R137并不评价车辆在其他碰撞模式下的安全表现,也不涉及主动安全或事故避免能力;同时,R137也不管理车身在极端变形条件下的结构完整性,这些内容分别由其他法规覆盖。R137的法规边界始终限定在正面碰撞中约束系统对乘员伤害控制的工程性能这一层面。


从法规体系角度看,R137在被动安全法规中承担着“以约束系统为核心的正面碰撞安全基准”角色。它与侧碰、柱碰等法规形成互补,使乘员保护评价从单一结构强度指标,转向对“人—车系统交互行为”的综合考量。


在工程实践中,R137对整车约束系统开发具有显著前置性影响。安全带参数设定、气囊展开策略、座椅和踏板布置,均需在平台开发阶段围绕R137要求进行系统设计和验证。一旦车型定型后再发现正面碰撞伤害指标不满足要求,往往涉及对约束系统控制策略的深度重构,工程复杂度较高。


总体来看,联合国R137通过对正面碰撞中客车乘员保护的统一规范,将“正面撞上去人到底怎么受力”这一高度依赖系统协同的问题,转化为清晰、可验证的工程要求,使约束系统真正成为正面碰撞安全性能的核心评价对象。

来源:汽车测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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