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GB 34660 修订稿公开,实施近十年的EMC法规将迎来重大调整。
法规修订稿主要技术内容与 UN R10.07 基本一致,但不包含针对电动汽车充电的 EMC 技术要求(拟另行修订传导充电EMC强制性国家标准)。
法规君整理了新规主要关注点,供参考
① 修订窄带电磁辐射发射限值
辐射发射要求对新车型给予1年过渡期,对在产车不作要求。
② 拓展抗扰度试验场强范围
GB 34660-2017 试验场强范围:在 20 MHz~2000 MHz 的 90%以上频段内,场强应为 30 V/m,其余频段内场强应不低于 25 V/m。
GB 34660-202X 新增试验场强范围:在 2000 MHz~6000 MHz 的 90%以上频段内,场强应为 10 V/m,其余频段内场强应不低于 8 V/m。
此外,ESA 电磁辐射抗扰度试验频段也由 20MHz~2000MHz 拓展到了 20 MHz~6000 MHz。
抗扰度要求对新车型给予1年过渡期,对在产车给予2年过渡期。
③ 规范试验过程要求
新规以附录B~G形式规范了各项试验的程序和要求。
对于车辆宽带电磁辐射发射试验,新规详细规定了各类型车辆试验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及状态要求。
对于车辆窄带电磁辐射发射试验,新规给出了窄带电气设备及状态要求。
对于车辆对电磁辐射的抗扰度试验,新规增加了车辆抗扰度失效判定准则,如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功能异常、车辆ABS无法成功激活等。
其中,在整车状态激活ABS以测试其抗扰性能,也是新版制动法规中所新增的内容。
来源:汽车法规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