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解读:禁止全隐藏式、需带机械冗余 拟2027年1月1日实施

2025-09-25 16:36

9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正式公开征求《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三项修改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最大变化在于,明确禁止使用“全隐藏式”车外门把手。随着该标准进入公开讨论阶段,这一设计或将成为历史。 

图片

在条款中,首先对车外门把手提出了明确要求:

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必须具备机械释放功能。

在锁止状态下,若车辆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非碰撞侧车门必须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机械门把手完成开启。

把手的布置位置应在车门阴影区或其临近部位,避免因车身变形导致操作受限。

在任意状态下,相对车身表面必须保留不小于 60 mm × 20 mm × 25 mm 的手部操作空间,确保手指能伸入并完成开门动作。

这一条款直接否定了“全贴合、不可操作空间”的隐藏式门把手设计,意味着未来车企必须保留外部可操作冗余。

图片

针对车内门把手,标准提出:

所有车门必须配备机械释放功能的内把手。

如果车辆配备电动式车内把手,必须额外设置机械应急把手。

内把手必须易于乘员识别:位置无遮挡、直观可见;距车门边缘不超过30厘米;若配置多个机械把手,任一把手都能直接开启车门。

内把手旁应设有明显的提示标志,且在夜间或低光环境下清晰可辨(可采用背光、荧光等方式)。

这解决了近年来事故中常见的“找不到车内应急把手”的问题,提高了逃生与救援效率。

图片

标准还首次引入特殊工况测试:

在车辆低压系统断电场景下,必须验证机械释放把手的可靠性。

在锁止状态下,需验证碰撞或电池热失效情况下,门把手能否顺利开启。

这些测试的加入,补齐了此前标准缺失的环节,使车门开启能力从设计走向验证,成为必须满足的考核项目。

图片

实施时间方面,起草组建议:

2027年1月1日:标准正式实施。

对新申请型式批准车型,自实施日起即满足大部分要求;自实施第7个月(2027年7月1日)起,必须满足所有条款。

对已获型式批准车型,自实施第19个月(2028年7月1日)起,必须全面符合要求。

这意味着车企拥有约一年半的过渡期来调整设计与供应链。

反人类设计的质疑

在过去数年中,隐藏式门把手因其科技感、低风阻被广泛应用,但在事故案例中频繁暴露问题:断电无法开启、识别性差、救援效率低。中保研测试也显示,电子门把手在侧撞后“开启成功率”明显低于机械把手。此次标准的推出,正是针对这些隐患的补强。

从工程角度看,这一强标将迫使车企在美学与安全性之间重新权衡,推动机械冗余设计回归主流。对零部件企业而言,这也意味着研发重点将转向“半隐藏式结构”“机械-电动冗余联动”“手部操作空间验证”等方向。

总结:《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不仅是对现有隐藏式设计的直接否定,更是对门把手在极端工况下功能可靠性的强制性补强。未来车企在设计时必须预留机械释放路径与足够操作空间,测试机构则需开展断电、锁止、热失效等专项验证。 

来源:汽车测试网

评论 0
同类信息